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G-049
赛项名称: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
英语翻译:Mechanical equipment adjustment and controltechnology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制造大类
二、竞赛目的
以机电设备装配与调试技术为背景,融入智能化装置的设置与编程技术,检阅参赛队组织管理、团队协作、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工作效率、质量与成本控制、安全及文明生产等职业素养;展示职业教育改进与改革的最新成果及参赛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和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引导高职教育关注在“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方面的发展趋势及新技术应用,为行业、企业培养紧缺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赛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工作任务书,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 装配与调整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20%)
根据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的装配图和赛场提供的零件与部件,完成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的装配与调整,使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的导轨、丝杠等达到规定的装配技术要求。
2. 装配与调整机械式冲裁机构和转塔装置(15%)
根据机械式冲裁机构和转塔装置的装配图和赛场提供的零件与部件,完成机械式冲裁机构和转塔装置未装配好部分的装配与调整,使机械式冲裁机构和转塔装置达到装配技术要求并实现运转功能。
3. 装配与调整模具(10%)
根据模具装配图、任务书、产品图纸、赛场提供的零件与部件完成3副模具的装配与调整。
4. 连接控制电路(7%)
根据电气原理图、PLC的I/O分配表,完成机械设备的线路连接及整理等工作。
5. 设置变频器、步进、伺服电机驱动器参数(5%)
根据《FR-E700使用手册》、《步进驱动器M542使用手册 》、《伺服TSTE手册(中文) 》,完成变频器、步进、伺服电机驱动器相关参数的设定。
6.触摸屏工程设计(8%)
模拟客户要求,对操控界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参赛队根据这些要求完成触摸屏的相应界面设计与设置。
7. PLC程序设计(17%)
编写PLC控制程序,保存在电脑上。根据任务书控制要求,设计PLC程序控制设备的X轴、Y轴伺服电机、电磁铁固定夹、原点电磁铁及相应保护功能等。
8. 设备联合调试(13%)
将程序下载到设备进行设备联合调试,联合调试结束后进行试运行加工,检验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制件的质量。
9. 职业素养(5%)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原材料利用、生产效率及设备装配过程中的材料消耗;
(3)电气线路连接的规范性;
(4)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的使用;
(5)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6)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竞赛时间与比赛日程
1.竞赛时间
各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续不断的4小时),独立完成“竞赛内容”规定的竞赛任务 。
2.比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以下所列为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详见表一、竞赛日程安排表。
表一、竞赛日程安排表
日程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第一天 |
15:00前 |
接站、报到 |
酒店 |
15:30-16:00 |
开幕式 |
报告厅 |
16:00-16:30 |
领队会(分组抽签、赛前说明) |
报告厅 |
16:30-17:00 |
选手熟悉赛场 (限定在观摩区,不进入比赛区) |
赛场 |
第二天 |
第一批 |
5:30-6:00 |
早餐 |
酒店 |
6:10 |
第一批选手集合上车 |
酒店 |
6:30 |
第一批选手到达赛场检录 |
赛场 |
7:00-12:00 |
第一批选手正式比赛 |
赛场 |
12:00-14:00 |
第一批比赛成绩评定 |
赛场 |
第二批 |
10:30 |
第二批选手集合上车 |
酒店 |
10:45 |
第二批选手检录进入隔离休息室 |
报告厅 |
11:00-13:30 |
第二批选手隔离休息 |
报告厅 |
13:30 |
第二批选手到达赛场检录 |
赛场 |
14:00-19:00 |
第二批选手正式比赛 |
赛场 |
15:00 |
观摩区对外开放 |
赛场 |
19:20 |
观摩区清场 |
赛场 |
19:30-21:30 |
第二批选手比赛成绩评定 |
赛场 |
第三天 |
10:00-11:00 |
闭幕式 |
报告厅 |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参赛队伍组成:每支参赛队由2名比赛选手组成,2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每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五)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工作人员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竞赛平台由大赛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七)2014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试题
(一)采取提前公开竞赛内容的方式进行比赛,在赛前1个月大赛指定网站上公布样题,题型、结构、得分点等内容与正式赛题相同。程序编写、触摸屏等部分的具体内容属于非公开部分,由正式赛题规定。
(二)在赛前2周举行赛前说明会,对竞赛题型、结构、考点、评分、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和答疑。
(三)备有10套以上竞赛用试题,每场次竞赛赛卷由裁判现场随机抽取。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2.组队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赛,不接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组队参赛。每个学校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3.参赛队名额确定:以省级政区划分,各地区参赛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支。鼓励各省组织省赛,组织有本项目省级选拔赛的省份,经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查备案,可增加1个参赛名额。
4.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5.提供两种品牌PLC供选手选择;代表队报名时按要求在报名表上注明选用PLC品牌。
6.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开赛式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观摩区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用设备大赛执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工具;
2.参赛选手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竞赛计时开始后,选手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比赛用仪器设备、赛位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选手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计时工具,以赛场设置的时钟为准;
5.竞赛期间,选手不得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赛场,选手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信息,如传递纸条,用手势表达信息,用暗语交换信息等;
6.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
7.爱护赛场提供的器材,不得移动赛场内台桌、设备和其它物品的定置,不得故意损坏设备和仪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8.完成竞赛任务期间,不得与其他选手讨论,不得旁窥其他选手的操作;
9.遇事应先举手示意,并与裁判人员协商,按裁判人员的意见办理;
10.参赛选手须在赛位的计算机上规定的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
11.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首席裁判有权中止该队比赛;如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比赛,由首席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份赛位或调整至最后一场次参加比赛);如首席裁判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比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比赛时间;
12.参赛队若要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3.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赛卷),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裁判要求签名时不得拒绝;
14.完成工作任务及交接事宜或竞赛时间结束,应到指定地点,待工作人员宣布竞赛结束,方可离开;
15.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遇到程序编写等内容不能自行完成,可以提出弃权,由技术保障人员帮助完成,参赛队弃权部分不得分;
16.不乱摆放工具,不乱丢杂物。完成工作任务后清洁赛位,清点工具。线头、废弃导线及工具,不得遗留在赛位上;
17.使用文明用语,尊重裁判和其他选手。不得辱骂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不得打架斗殴;
1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19.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20.首席裁判在比赛结束前有2次时间提醒,首席裁判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按要求清理赛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21.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工具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22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首席裁判负责制”,设首席裁判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副首席裁判2名,负责协助首席裁判工作,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具体由承办校安排专人负责;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要求,参赛队伍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成绩管理流程图
3.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裁判员、首席裁判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首席裁判,由首席裁判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闭赛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对应赛位号与参赛队对应登记,并由监督组进行核对,无误后在闭赛式上公布。
七、竞赛环境
(一)承办校根据报名人数及设备最终数量,提供面积足够的竞赛场地。赛场设在规范的厂房内,设立相对独立赛位,标明编号,确保选手不受外界影响参加比赛。赛场提供稳定的照明、水、电、冷气、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等。
(二)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模具。
(三)每个赛位现场提供竞赛平台使用说明书、机械装配图纸、电气原理图、步进驱动器使用说明书、变频器使用说明书、交流伺服驱动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各参赛队可以根据比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需自带其它资料。
(四)每个赛位现场提供检具、工具及工装和辅具等;参赛队需自带操作工具和书写工具。
(五)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用品。
(六)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待命,并设置安全应急通道,以防突发事件。
(七)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八)执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的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八、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
1.机械原理
2.机械装配技术
3.机电技术应用
4.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5.链传动、带传动、齿轮传动等典型机械传动技术
6.变频调速、步进驱动系统、交流伺服驱动系统原理与应用
7.模具装配技术
8.PLC自动控制技术
9.现代机械制造技术
10.机械设备精度检验、调整技术
(三)相关职业标准
校企结合,嵌入相关职业资格标准要求。
1.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7-06-05)
2.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5-02-02)
3.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5-02-01)
4.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6-01-01)
5.机械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3-10-01)
九、技术平台
(一)赛场提供竞赛设备和器材
赛场提供“THMDTK-1型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实训装置(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制造)”,主要由实训台、电气控制柜、动力源、机械传动机构、送料装置、转塔装置、模具、机械式冲裁机构、装调工具、常用工量具、型材、电脑桌等组成。具体配置如下:
表二、赛场提供竞赛设备和器材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实训台 |
铁质双层亚光密纹喷塑结构,40mm厚铸件平板台面,桌子下方设有储存柜,柜子上方设有2个抽屉,尺寸:1400mm×700mm×1450mm |
1 |
台 |
|
2 |
电气控制柜 |
电源控制模块 |
由三相电源总开关(带漏电和短路保护)、三相熔断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开关电源、钥匙开关、急停按钮、停止启动按钮(红、绿)、系统控制旋钮开关及指示灯等组成 |
1 |
套 |
|
3 |
可编程控制器模块 |
西门子S7-200 SMART CPUST40 |
1 |
套 |
二选1 |
4 |
三菱FX3U-48MTES/A |
1 |
套 |
5 |
触摸屏模块 |
西门子7英寸,TFT真彩,65k色 |
1 |
套 |
|
6 |
电机驱动模块 |
旋钮开关、步进电机驱动器 M542、伺服电机驱动器、隔离变压器(380V/220V)、三菱FR-E740-0.75k-CHT变频器 |
1 |
套 |
|
7 |
机械 设备 部件 |
传动机构 |
主要包含带传动(同步带、三角带)、链传动(单排链条)、齿轮传动(直齿圆柱齿轮)等典型传动机构, |
1 |
套 |
|
8 |
二维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 |
主要由滚珠丝杠螺母副(长度分别为528mm、485mm;公称直径20mm;导程5mm;右旋)、直线导轨和滑块(长度分455mm、335mm两种;宽度15mm)、工作台面、轴承(角接触轴承、深沟球轴承)、轴承座、端盖、垫块等组成 |
1 |
套 |
|
9 |
转塔装置 |
主要由上下模盘定位销、上下模盘定位销支架、下模盘下料孔、链轮、链条、上下模盘、传动轴、圆锥滚子轴承、支座、端盖等组成 |
1 |
套 |
|
10 |
模具 |
采用真实数控模具,含方孔模、圆孔模、腰孔模3种模具,另包括模具校棒1套 |
1 |
套 |
|
11 |
机械式冲裁机构 |
主要由冲床床身、齿轮、端盖、曲轴、轴瓦、支架、电机座、轴承、卸荷式带轮装置等组成 |
1 |
套 |
|
12 |
上下模盘气动定位模块 |
主要由单电控二位五通阀、调压过滤器、轴杆气缸、三通、PU气管、快换接头、气泵等组成 |
1 |
套 |
|
13 |
工具 |
紫铜棒 |
一头φ18、一头φ14和φ30各1根 |
2 |
根 |
|
14 |
拉马 |
|
1 |
件 |
|
15 |
一字螺丝刀 |
10〞通芯一字螺丝刀 |
1 |
把 |
|
16 |
内、外卡簧钳 |
直嘴、弯嘴9寸内、外卡簧钳各1把 |
4 |
把 |
|
17 |
橡皮锤、榔头 |
圆头铁锤(1.5磅)、橡皮锤各1把 |
1 |
套 |
|
18 |
扳手组件 |
9件套内六角扳手;150mm、250mm活动扳手各1把;开口14-17呆扳手1套;开口为7、17梅花组合扳手各1把;M14、M18、M27圆螺母扳手1套 |
1 |
套 |
|
19 |
截链器 |
420~530 |
1 |
把 |
|
20 |
手轮 |
外径100 |
1 |
套 |
|
21 |
台虎钳 |
150 |
1 |
台 |
|
22 |
冲击套筒 |
|
1 |
个 |
|
23 |
活动手柄 |
螺纹为M8 |
1 |
套 |
|
24 |
量具 |
划线平板 |
300mm×300mm |
1 |
块 |
|
25 |
游标卡尺 |
测量范围:0~300mm,分度值:0.02mm |
1 |
把 |
|
26 |
深度游标卡尺 |
测量范围:0~200mm,分度值:0.02mm |
1 |
把 |
|
27 |
直角尺 |
200×130×12.5mm |
3 |
把 |
|
28 |
杠杆式百分表 |
0~0.8mm,分度值:0.01mm;含转接头、磁性表座 |
1 |
个 |
|
29 |
百分表 |
0~10mm;含转接头、磁性表座 |
1 |
个 |
|
30 |
千分尺 |
0~25mm、25~50mm、50~75mm各1把 |
3 |
把 |
|
31 |
钢直尺 |
500mm |
1 |
把 |
|
32 |
塞尺 |
测量范围:0.02~1.00mm |
1 |
把 |
|
33 |
配件 |
零件盒、编程电缆、产品配套光盘(软件、使用手册、程序等) |
1 |
套 |
|
34 |
电脑桌 |
用于放置计算机,下方装有四个带刹车的万向轮,尺寸:560mm×600mm×1020mm |
1 |
台 |
|
(二)选手自带工具
1.连接电路的工具:手动螺丝刀、剥线钳、尖嘴钳、斜口钳、镊子、剪刀、电烙铁、烙铁架、焊锡丝;
2.电路和元件检查工具:万用表;
3.书面作答工具:黑色水笔或签字笔(禁止使用红色圆珠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擦、三角尺;
4.绝缘鞋、毛巾;
5.符合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十、评分标准
竞赛成绩按照竞赛任务进行分配,各部分的比例如下:
表三、竞赛成绩比例一览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考核范围 |
比例 (%) |
1 |
送料装置(二维工作台)装配与调整 |
机械识图,导轨、丝杆装配方法,检测工具的使用,平行、垂直、等高、对称的装配调整方法,轴承的装配方法,装配工艺 |
20 |
2 |
机械式冲裁机构和转塔装置装配与调整 |
机械识图,上下模盘装配方法,检测工具的使用,同轴度的装配调整方法,轴承的装配方法,装配工艺 |
15 |
3 |
模具装配与调整 |
凸凹模的同轴度调整,冲压模具的装配与调整 |
10 |
4 |
控制电路连接 |
电气识图,电路连接、布线符合工艺要求、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整齐、美观、可靠 |
7 |
5 |
驱动器参数设置 |
交流异步电机、交流伺服电机、步进电机控制 |
5 |
6 |
触摸屏设计 |
西门子Smart 700IE工业真彩触摸屏使用及工程设计 |
8 |
7 |
PLC程序设计 |
三菱FX3U-48MT或西门子S7-200 SMART 可编程控制器及软件的使用、编程及下载,编程简单可靠、注释清晰、科学合理 |
17 |
8 |
设备联合调试 |
机、电设备调试、故障检测与排除、产品试加工及质量验证 |
13 |
9 |
职业素养 |
规范操作、工具摆放、赛位整洁、团队合作、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 |
5 |
竞赛成绩采用100分制,每完成一项任务即得到该项目分数。每个任务不进行另外加分。如果完成的任务有缺陷,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竞赛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问题或事故,则在参赛队总分中作扣分处理。操作标准如下:
1.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出现电路短路故障扣10分;
2.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未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扣5~10分;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比赛情节严重的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由首席裁判宣布终止比赛,不计竞赛成绩;
4.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扣1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竞赛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参赛资格;
5.违反赛场纪律,依据情节轻重,扣1~5分。情节特别严重,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则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由首席裁判宣布终止该选手的比赛;
6.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扣1~5分,情节严重,警告无效的,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一)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每2位裁判为一小组,负责3~4位选手的现场执裁工作,即按每3~4个赛位2位裁判设置。
(二)裁判评分方法:对于需要记录数据和结果现象的考核点,由选手记录并举手请裁判进行确认;对于需要记录操作过程与规范的考核点,裁判需记录具体情况并在比赛结束后由首席裁判组织统一评分,以保障评分尺度的一致;对于需要保存数据的考核点,在比赛结束后由两名或以上裁判进行统一评分,并进行U盘备份。
(三)比赛结束后,首席裁判重新分配裁判小组,每组至少有2~3名成员,负责对任务书中的某一项目,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全场评分,最后将该项目所有成绩汇总成表,并由小组审核确认签字,移交首席裁判。
(四)所有项目成绩汇总表均完成后,由首席裁判指定其中2个裁判成员,对所有项目进行分数复查确认,最终生成参赛队总成绩表,由首席裁判签字确认后,将工作任务书、现场所有记录表、确认表等相关纸质文档进行封箱签字,移交到执委会。
(五)评分中所有涂改处均需向首席裁判说明并备案;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均需向首席裁判说明并备案。
(六)按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队的名次。比赛成绩相同,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比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按职业素养成绩较高的名次在前;比赛成绩、完成工作任务用时、职业素养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七)最终将比赛所有资料交大赛执委会汇总,所有裁判员未经执委会同意不得泄露赛题和比赛成绩,比赛结果由大赛执委会进行公布。
(八)比赛总成绩满分100分。
(九)竞赛现场与裁判工作现场进行全程视频录像。
十二、奖项设定
(一)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比例为: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不设其他奖项;
(二)获奖队的指导教师由执委会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选手安全要求:
1.进入赛场,必须穿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不得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竞赛场地;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开启电源,不得带电操作,以免造成伤害和事故;
3.参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所的仪器设备,操作设备时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谨慎操作,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操作中若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4.连接电路时应断开电源,不允许带电连接电路;断开电源开关后,必须用验电器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连接电路;
5.进行设备组装和调试时,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等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摆放在设备和连接的电路上;
6.进行设备调试时,应先确认设备无电,且工作台上无其他物件时,方可合闸通电。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带电的物体;
7.当更改或调整电气线路,必须断开电源,方能进行操作;
8.有可能造成意外带电的机械部件、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等都必须接地,赛场提供的黄、绿双色绝缘导线,只能作接地线;
9.带电调试和检查电路时,必须有防止触及带电体和电路中裸露带电部位的措施,必须有防止短路的措施;
10.竞赛结束时,参赛选手必须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与赛场工作人员办理终结手续后,方可离开赛场。
(二)安保工作要求
1.指挥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掌握信息,统一布置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干扰;
2.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以大局为重,不得顶撞、拖延或临时逃脱;
3.突发事件发生时,全体安全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未接到撤岗指令之前,不得离开岗位;
4.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保卫组汇报,保卫组接报后要火速到达案发现场,指挥并配合公安干警及安全保卫人员搞好抢救工作;
5.视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赛区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6.发生火警和恶性事件时,现场人员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领导汇报,立即组织抢救,以免贻误战机;启用消防应急广播,通知疏散路线,稳定人心,避免踩踏伤人;
7.安全出口执勤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打开出口门,疏导参赛人员有序撤离现场。
(三)裁判安全要求:
1.参赛选手有故意损坏设备或故意伤害他人或自己的行为时,赛场裁判应立即制止,报告首席裁判,经首席裁判报执委会并经执委会同意后终止该参赛选手比赛资格;
2.裁判在执裁过程中如发现选手操作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制止或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补救措施;
3.裁判在执裁过程中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首席裁判并上报执委会,由执委会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四)赛场文明:
1.进入赛场人员要严格服从赛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赛场秩序,服从赛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观摩人员要按指定区域观摩,切忌越过设置的警戒线;
2.在赛场观摩比赛时。请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拥挤推搡,以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3.赛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
4.进入赛区的人员请爱护现场各类物品,爱护公共环境,不随意张贴个人资料;
5.遇到问题和意外事件请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或寻求帮助;
6.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要服从赛场服务人员指挥,有序撤离现场,避免慌乱,踩踏伤人;
7.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拥挤时,应保持镇静,在相对安全地点作短暂停留。人群拥挤时,要双手抱住胸口,防止内脏被挤压受伤。在人群中不小心跌到时,应立即收缩身体,紧抱着头,尽量减少伤害;
8.如遇特殊情况,则服从大赛统一指挥;
9.设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竞赛现场设置相关技术展示角,展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一)观摩对象
与赛项相关的企业、单位、学院、行业协会等专家、技术人员、指导教师等。
(二)观摩方法
观摩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
(三)观摩纪律
1.观摩人员必须佩带观摩证;
2.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
3.观摩时不得在赛位前停留,以免影响考生比赛;
4.观摩时不准向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提问;
5.观摩时禁止拍照;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观摩资格。
十六、竞赛视频
(一)在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下,利用现代网络传媒技术对赛场的全部比赛过程直播。
(二)利用多媒体技术及设备录制视频资料,记录竞赛全过程,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赛后制作课程流媒体资源。
(三)比赛结束后,对每个赛位进行前、后、左、右方位进行拍照,记录完成后的作品状态,为后期申诉和仲裁提供参考依据。
(四)制作优秀选手、指导教师采访,制作裁判专家点评,在规定的网站公布,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和优势特色,扩大赛项的影响力。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赛项技术规范中,选手可以选择的元器件如PLC,请在报名时,按要求在报名表上注明选手选用的PLC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3.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4.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5.参赛队对大赛执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要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说明会现场。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6.开赛式结束后,各参赛队在指定的地点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抽取顺序(场次)的次序按照行政区域次序。各参赛队领队在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时需要出示领队证,抽得抽签顺序号(场次)后向现场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出示号码,经记录、核实、确认后无误后在指定栏内签字。比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凭抽得的抽签顺序号(场次)抽取比赛时的赛位号,没有抽签顺序号不得抽取(场次)赛位号;
7.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8.各在比赛期间,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先手进食不符合卫生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各参赛队要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9.允许参观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观摩人员必须佩带领队证或指导教师证;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赛位前停留,以免影响考生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参观资格;
10.参加比赛前要求参赛队为参赛学生选手购买人身保险;
11.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仲裁工作组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任何媒体资料都不做参考;
12.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执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应随参赛队参加赛前说明会。可受参赛队领队的指派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并完成登记和确认等工作;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安全防范、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提醒和检查选手应携带的证件,保管选手不能带入赛场的物品,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4.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进入赛场指导选手完成工作任务,进入赛场观摩不得与自己的选手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不得有任何影响其他队选手比赛的行为;
5.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6.经仲裁对选手比赛成绩进行复评时,指导教师可与选手一道进入赛场观摩并协助裁判完成比赛成绩的复评。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入比赛区域。进入比赛区域后,应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令,到指定地点等侯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2.参赛选手持学生证、参赛证、大赛规定自带的参赛工具和比赛赛位号,提前30分钟检录入场;
3.严禁将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数据存储装置、通讯设备等带入赛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操作及着装要求;
(2)参赛选手自备计算器(不得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工具);
(3)比赛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换工作、工件;
(4)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并有设备危险时,应立即关掉电源,并向赛场工作人员示意解决,由赛场裁判在赛场评分表中记录;
(5)不得将赛题带出赛场。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6)比赛结束时间到,由首席裁判统一发出指令,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7)注意保持比赛场所的环境卫生。
5.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
6.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赛项仲裁工作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处理;
7.参加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考场;
8.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平台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断电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9.比赛时,替补队员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与比赛。
(四)裁判须知
1.裁判需经过培训,经专家组考核合格,由比赛执委会聘任后,才能参与本次比赛的评判工作;
2.裁判要依法行事,严格执行执委会制订的各项比赛规则。服从执委会的管理,尊重参赛选手和其他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3.裁判要认真学习评分细则,充分估计各个评分项目出现的情况,准确把握评分表中各个评分项目的评判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分工和评分表进行评判;
4.裁判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5.裁判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严密观察比赛中的技术与安全问题,做到既是纪律的维护员,又是安全监护员;
6.裁判在赛前不得将裁判身份和驻地泄露给他人,不接待参赛省市的咨询;
7.裁判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只回答卷面因印刷而造成不清楚的问题;
8.裁判要兑现保密协议的承诺,不得向任何省市及个人泄露评分细节和竞赛成绩,否则将追究个人责任;
9.裁判应佩带执委会统一制作的胸卡,进入赛场协助监考员维持赛场纪律、记录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表现,回答参赛选手的提问,协助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商定因设备故障补给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等;
10.裁判要对执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对个人信誉负责。评判过程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有争议或事先没有估计到的问题,应先请示首席裁判,由首席裁判确定处理方法;
11.对于参赛选手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操作,赛场裁判应进行制止,在评分表中记录并立即报告首席裁判,由首席裁判和执委会视情节处理;
12.参赛选手有故意损坏设备或故意伤害他人或自己的行为时,赛场裁判应立即制止,报告首席裁判,经首席裁判报执委会并经执委会同意后终止该参赛选手比赛资格;
13.比赛成绩评定结束,由赛场裁判将比赛赛卷、评分表、赛场情况记录表等比赛资料交给首席裁判。首席说委接收比赛资料后,要负保管的责任,确保比赛资料不丢失、不复制、不传阅。
14.接收比赛资料后,由首席裁判根据评分表评判的成绩和赛场情况记录表,登记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成绩登记后,由首席裁判指定专人核对复查;
15.完成比赛成绩核对复查后,首席裁判将比赛资料和比赛成绩表送交执委会并办理移交手续;
16.比赛成绩由执委会指定人员向选手公布,首席裁判、裁判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评判细节。
(五)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执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赛场技术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时,应与首席裁判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要重新比赛要得到执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4.如遇突出事件,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报到点及赛前的准备工作,维护好比赛秩序,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执委会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6.不得在赛场内接打电话,检录人员、场内服务人员在比赛进行时一律关闭手机,不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7.比赛现场不得聊天、打闹等可能影响参赛选手的任何举动;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交谈。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比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比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奖品等;
2.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3.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等事故发生。
十八、资源转化
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源转化工作。
(一)可提供以下基本资源:
1.结合竞赛平台和竞赛内容,训练单元按任务模块或技能模块组织设置,开发教学用实训软件,包含技能介绍、技能要点、操作流程演示视频/动画等训练资料,降低实训成本,扩大赛项影响力;
2.结合竞赛平台向大赛执委会提供实操教程,提供训练大纲、技能要点、评价指标等。
(二)可提供以下拓展资源:
1.向大赛执委会提供专家点评视频、优秀选手/指导教师访谈视频;
2.向大赛执委会提供竞赛过程的全套音视频素材;
3.针对赛项竞赛平台,成立教材编写委员会,并邀请部分学校、行业、企业专家参编,要做到深入浅出,图文并茂,联系国内著名出版社进行出版,做为机电一体化专业课程标准训练教材。
4.建立试题库,纳入机电一体化专业共享性职业教育资源库。
(三)资源的提交方式与版权
制作完成的资源上传:www.nvsc.com.cn大赛网站。各赛项执委会组织的公开技能比赛,其赛项资源转化成果的版权由技能大赛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共享。
(四)资源的使用与管理。资源转化成果的使用与管理由大赛执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会同赛项承办单位、赛项有关专家、机械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编辑出版有关赛项试题库、岗位典型操作流程等精品资源。